在婚姻家事案件的庭审现场,律师与法官之间,既似配合默契的“搭档”,又在专业交锋中展现出微妙的“张力”。他们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如何通过良好的互动推动案件进展、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曾担任法官、如今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的嵇文兵律师,在律师大讲堂上,以其独特的视角为我们揭开了这层神秘面纱。
法官群体:不仅是 “裁判者亦有“强弱”与“勤惰”之别
嵇律师谈到,大多数人眼中的法官,往往是手握裁判权、显得“强势”的角色——案件的走向与胜负,往往与承办法官的判断密不可分。然而鲜为人知的是,法官同样有其“弱势”的一面:面对情绪激动、易走极端的当事人,他们承受着巨大的沟通压力;为达成“案结事了”、规避职业风险,每一份判决书都需反复推敲。而在工作态度上,法官群体中也存在“勤”与“惰”的差异:有的法官即便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依然勤勉尽责,追求公正与效率;也有一部分法官因薪资固定、缺乏激励,办案时略显消极。理解这种“双面性”,才能真正读懂法官的思维与行为逻辑。
那么,法官更青睐什么样的律师?嵇律师给出的答案是:诚实正直、专业高效、尽职谦恭,并能积极配合案件审理的律师。反之,那些敷衍塞责、态度傲慢的律师,往往难以获得法官的认可。
律师与法官的“和”:以专业为基,以尊重为本
律师与法官,实为“同根而生”——相近的法学教育背景、共同的法律思维,使他们能够以“法律语言”顺畅沟通。这种专业上的共鸣,构成了双方协作的重要基础。
嵇律师认为,要实现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律师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尊重裁判权:服从法官对庭审的指挥与安排,这是维护诉讼秩序的基本要求;
2.学会欣赏法官:从专业角度认可法官的经验与判断,内心的尊重会外化为积极的互动氛围;
3.为法官“减负”:提交高质量、条理清晰的诉讼材料(如规范整理证据,避免临时拼凑),积极配合调解工作,帮助法官“轻装上阵”,这实际上也是在推动自己案件的进程。
律师与法官的 “争”:有理有据,适可而止
法庭上的“争论”在所难免,但这绝非“争吵”。嵇文兵律师特别强调,争论应立足于专业而非情绪,并须把握以下几点:
1.以专业服人: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说服法官,让其理解你的主张是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而非出于个人立场;
2.把握分寸:争论应点到即止,若法官沉默或表示“需考虑”,则不必过度纠缠,否则反而可能影响专业形象;
3.适度施压以促公正:如发现程序性问题,可单独向法官提出;必要时也可协同当事人争取调查取证权,既维护当事人权益,也体现律师的专业努力。
相处禁忌:这些 “雷区” 千万不能踩
嵇律师特别指出,若想与法官建立健康的工作关系,以下底线绝不能逾越:
1.姿态禁忌:既不应敌视法官,也不宜曲意逢迎,保持职业独立性至关重要;交往应有分寸,远离任何不当接触。
2.专业禁忌:避免以“普法”姿态与法官交流(法官本就是法律专家),切忌夸夸其谈或过度煽情,尤其在当事人面前,得体与克制尤为重要。
3.庭审禁忌:公开场合与法官争执只会显得有失专业;更不可将本职工作推给法官,主动承担责任方显律师的专业风范。
最后,嵇律师总结道: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本质上是“专业同行”之间的协作与制衡。理解法官的处境,坚守自身的专业与操守,才能在每一起案件中既有效维护当事人权益,也助力司法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