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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我国买卖合同的相比较——精品课程大巡讲第十三期

发布: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4579 时间:2017/10/19 15:38:43 << 返回

 

10月18日下午,海普睿诚律所公司财税业务部合伙人张玉明律师,为30余名律师及客户分享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和我国买卖合同的相比较》精品课程,就近年来办理案件的经验和体会与大家进行交流。讲座涵盖了国际货物贸易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介绍,包括了英文合同的结构和主要条款、国际货物贸易基本程序、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主体、标的物、合同内容等方面。

 

张玉明律师在讲座中强调,2015年11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为律师参与服务“一带一路”提供政策依据和服务方向。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着力为投资贸易合作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应积极为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的商业业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推动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在相关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做好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律师代理工作,依法保护中国政府和企业的正当权益。

 

 


讲座中,张玉明律师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解读,针对合同“前言(Preamble)”、“正文(Habendum)部分”、“ 证明部分(Attestation)”、“附录部分(Schedule)”等重点问题,全方位、多角度地为广大律师梳理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使在场律师受益匪浅。此外,通过对中国买卖合同及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对比,对涉外因素和合同主体、客体和内容上的不同规定深入剖析。

 

 

 

课程结束后,张玉明律师号召大家积极参加精品法律课程的学习,青年律师要在对抗环境下成长,在学习和探索中,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海普睿诚律所高级合伙人杨喜涛律师对课程作了点评,张玉明律师在涉外贸易领域耕耘多年,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授课中逻辑关系等方面非常清晰,课程信息量非常大,包含货物买卖、运输、保险、金融、票据、支付等内容,使我们比较完整地了解涉外贸易的背景和流程。通过国内的合同法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之间的对比,使我们看到立足国内合同审查时在某些方面还需向国际公约学习。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将来涉外业务的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可能是律师一个新的蓝海,希望张玉明律师能就国际贸易术语和合同买卖结合方面再次与我们分享。


“一带一路”倡议的号召下,对于西北地区律师而言,涉外诉讼和非诉业务不再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高端业务。此次张玉明律师的讲座,为大家涉足涉外法律业务提供了一个突破口,增强了办理此类业务的信心,对提升自身执业技能具有促进作用,提高了海普睿诚律师对涉外法律业务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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