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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陕西省调解协会会长麻仁伟、副会长任颖、常务理事翟玉堂、秘书长刘美琳、副秘书长周晓君、秘书处纪律监督部部长刘柏汝到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围绕《商事调解条例》的落地实施与行业协同创新展开深度交流。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黎明,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金韬,工会主席、合伙人祝飞、合伙人张廷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焦锐、主办律师张佩琪参加座谈。
一观律所风貌,悟海魂精神
二析条例深义,明实践方向
他通过“正面列举+反向排除”,清晰界定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剖析了商事调解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核心属性,强调这不仅关乎中立公正,更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系统梳理了设立调解组织的五项资质条件,特别是对“非营利法人”发起主体、专业调解员构成等进行了解读;他着重强调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认为此条款虽简约,却是打通调解协议强制执行通道、提升商事调解制度公信力的“关键一跃”,并分析了实践中与司法机构衔接可能面临的挑战。麻会长还结合省“两办”最新文件精神,鼓励海普睿诚律师队伍应把握历史机遇,积极投身商事调解事业。省调解协会将通过构建“三库一基地”(人才库、案例库、讲师库、培养基地)等平台予以全力支持。
赵黎明主任结合自己四十余载执业生涯,分享了他对《条例》的理解和非营利性与合理报酬的辩证关系,并强调“法治信仰”是调解工作的灵魂。他重点介绍了律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非营利性组织为基础,筹备设立高标准商事调解中心的构想与优势:律所已具备充沛的场地、资金、专业人才储备及成熟的公益服务经验,拥有一支包括前资深法官、学者教授在内的专家智库,完全有能力组建一支高水平的调解员队伍,为陕西商事调解事业发展贡献本土律所的力量。 三谈实务困惑,话协同未来 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实施以后,可能遇到的司法确认、调解员备案、跨部门协作、费用机制等实务问题展开讨论。
祝飞律师、张廷峄律师分别就调解流程标准化建设、商事争议的特定属性辨析、律师参与调解的动力机制与专业优势等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条例》为律师开辟了极具价值的专业新舞台,但需配套解决规范化操作指引、可持续的报酬机制等现实问题,方能激发行业深度参与的积极性。 其他与会律师代表也结合自身从事调解工作的经验,从跨领域协作等角度建言献策,呼吁建立更顺畅的“调解—确认—执行”衔接机制,增强商事调解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四凝共识合力,启新程共建
赵黎明主任表示,海普睿诚将继续秉持“法治为民、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投身商事调解实践,努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调解服务品牌,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贡献力量。 此次座谈,既是一次共学《条例》,也是一次务实的行业对话。双方在交流中凝聚共识,在探讨中明晰路径,共同期待在《商事调解条例》实施的新背景下,推动陕西省商事调解工作迈向更规范、更高效、更协同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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